公益捐赠抵扣个人所得税操作指南
江西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如果个人有向基金会捐赠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下载并安装“个人所得税”APP
下载二维码如上图
2.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3、根据捐赠票据填写免税信息找到【填报方式】——点击【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点击【开始申报】一一进入【标准申报】界面——划至最下方点击【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一一点击【新增】——如实填写捐赠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
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60000584031387X
受赠单位名称:江西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捐赠凭证号:捐赠票据右上角数字编号
捐赠金额:捐赠票据开具金额
扣除比例:一般项目选择30%;抗疫项目选择100%
备注:xxxx年xx月本人向江西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xxxx项目捐赠人民币xxxx元
江西农业大学基金会捐赠票据示例图
4.针对多张票据的情况,请保存后继续新增如有多张票据,请在保存一张后继续新增,全部捐赠票据登记结束后,即可保存进入下一步,即完成“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部分的填写口。
5.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需在汇算清缴期间通过APP补充填报并扣除如不填报视作自动放弃该项扣税政策,感谢广大校友和社会爱心人士对江西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关心与支持!